“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作用是充分肯定的,但是对其所带来的风险不敢忽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9月24日在南开金融科技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表示。
去年成立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目的就是希望把互联网金融好的方面坚持下来,不够的方面及时的规范,避免走偏方向,李东荣称,“专项整治以来,我们国家的互联网金融从快速发展逐渐转入规范发展的阶段,尤其是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
会上,李东荣分享了自己对金融科技的认识。他表示,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而技术作为载体和手段,李东荣强调,“更多的把注意力应放在现在的科学技术如何才能在金融活动的应用中更高效、更安全。”
据李东荣介绍,金融科技对金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正向方面它形成了多元化的主体有效竞争,有助于形成稳定的商业模式,增强金融系统的稳健性;其次是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更多的小微经济主体纳入经济金融活动,有助于降低风险集中度;最后是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
而从负面情况来看,金融科技提供了跨市场、跨机构、跨地域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会使金融风险的传染性更强,波及面更广;金融科技还面临一定的技术依赖性;并且,金融科技的服务面扩大了,但是参与者对风险的识别和承受能力各不相同,风险问题是不能忽视的,容易产生羊群效应波及社会,带来社会影响。
与此同时,依托网络的效益和规模效应,金融科技很容易产生跨界混业的经营,现在银行、证券、保险的很多业务是有相互交叉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不政党的竞争,以及形成系统性的风险。
在金融科技监管方面,李东荣表示,要以风险防范为重点。“金融科技在监管上也形成一些基本思路”,要实现健康发展,必须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消费者保护委前提,以普惠金融为导向,以风险防范为重点。
李东荣认为,健全金融科技监管框架需要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并重、有效互补,确保监管政策能够真正落实到位。其次,要平衡金融科技的创新和风险,新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要早研判、早分析、早报告、早处置,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此外,还要防范非法的金融活动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实现。再者,要加强消费者保护。最后,要加强国际监管合作,“金融科技的发展在全球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李东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