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联财务)被罚60万元。
具体而言,华联财务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到位被罚。
具体而言,华联财务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到位被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华联财务成立于1994年3月,是一家财务管理服务商,拥有结算、贷款、金融同业三大业务,经营范围包括提供资金结算、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注册资本2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马作群。
股权关系方面,华联财务由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000882.sz)、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及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且分别持股34%、33%、17%及16%。
股权关系方面,华联财务由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000882.sz)、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及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且分别持股34%、33%、17%及16%。